分配制度
市级公共租赁住房实行按批次租赁制度,,具体批次租赁方案由运营企业根据《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》制定,,报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布。
批次租赁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坐落、、数量、、户型、、面积、、租赁对象、、申请条件、、申请时间、、申请程序、、租金标准、、选房规则、、租金优惠等内容。
具体批次市级公共租赁住房可以面向特定群体定向配租,,由各区政府(开发区管委会)或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,,经市政府同意后,,在租赁方案中明确。
本市户籍住房收入困难家庭房型配租标准为::1人户可以租赁单间公寓或者一房型;2人及以上家庭可以根据批次房源情况自主选择租赁单间公寓、、一房型或者二房型。
单位申请的市级公共租赁住房只能作为单位集体宿舍使用。